规章制度


宜春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办法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423发布时间:2018-06-27

宜学院字〔201896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导师教育行为,根据教育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的首要职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总体要求

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目标任务

以规范导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强化和落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导师队伍。

四、建设措施

校以育人为本,师以铸德为重。学校要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必须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在育人中的作用,彻底改变导师队伍建设中重业务轻师德的现象,全方位加强师德师风的机制建设。

(一)强化宣传机制

1.将师德师风纳入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统一部署,实现师德师风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师德师风主题宣传教育,系统宣讲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2.把培养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凝炼优秀教职工的先进事迹,通过多种渠道,展现模范师德师风的精神风貌风采。

(二)强化研究生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研究生导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将思想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统一,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2.师德师风高尚。研究生导师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感染、引导学生,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承者和社会进步的积极推动者;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科学选才,规范招生,正确行使导师权力,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尽职尽责,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及时给予研究生启发和指导;有仁爱之心,以德育人,以文化人。

3.业务素质精湛。研究生导师要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执着的学术追求,关注社会需求,推动知识文化传承发展;熟悉国家招生政策,胜任考试招生工作。秉承先进教育理念,重视课程前沿引领,创新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提升指导能力,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之间的平衡,助力研究生成长成才。

(三)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1.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研究生导师要引导研究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研究生导师要按照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理念,积极参与制定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实践与科研活动,强化学术指导;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研究;营造和谐的学术环境,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激发研究生创新潜力;引导研究生跟踪学科前沿,直面学术问题,开拓学术视野,在学术研究上开展创新性工作。

    3.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研究生导师要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和专业实践活动,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研究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支持和指导研究生将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研究生导师要鼓励研究生将个人的发展进步与国家和民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为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支持和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人民与奉献社会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研究生的国际视野和家国情怀,积极致力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努力成为世界文明进步的积极推动者。

    5.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研究生导师要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在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强化学术规范训练,加强职业伦理教育,提升学术道德涵养;培养研究生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6.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研究生导师要根据不同学科、类别的研究生培养要求,积极为研究生的学习和成长创造条件,为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鼓励研究生参与各种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积极创设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增加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的机会;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并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7.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研究生导师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校规校纪教育,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了解学生成长环境和过程,在关心帮助研究生的过程中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加强与研究生的交流与沟通,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关注研究生的学业压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鼓励,保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关注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引导研究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关心研究生生活和身心健康,不断提升研究生敢于面对困难挫折的良好心理素质。

(四)加强监督机制

1.健全师德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工会、教代会和纪律监察等部门在教师作风建设、学术规范、教书育人等方面的作用,全方位加强师德监督检查。

2.设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等师德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师德监督渠道,欢迎社会、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及时纠正违反师德师风不良倾向和问题。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政策措施。

(五)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1.加大表彰力度。在校内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导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中单设“师德标兵”,大力宣传导师立德树人先进典型,加强榜样示范教育。

2.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学科带头人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等评选中优先考虑

3.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导师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交流、研讨,提升导师学术研究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尊重和保障导师自主性,维护和规范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权利;保障导师待遇,加强导师培训,支持导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行业企业实践,逐步实现学术休假制度;改善导师治学环境,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实验设施等条件;积极听取导师意见,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提升导师工作满意度。

()严格惩处机制

1.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于未能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研究生导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2.对各类师德师风失范行为依法依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分。对严重违法违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建立师德建设问责机制。对导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4.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处理、处分的,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扣发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五、组织保障

()完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研究生处、工会等职能部门组成校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相关制度,指导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研究处理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重大事项。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师德师风建设办公室,挂靠人事处,负责研究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单位具体落实的师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职能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把师德建设贯穿于导师培养管理工作全过程,形成师德建设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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