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推荐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名单的通知》(赣学位〔2016〕10号)的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评议组成员的选聘条件
评议组成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应该是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具有培养研究生的经验,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岁。
二、推荐学科及人数
推荐学科共13个,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Ⅰ、工学Ⅱ、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
推荐人数:同一个学科门类范围内推荐的人员不超过2人。
三、推荐程序
(一)请各教学院组织推荐人选并填报《宜春学院推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和《宜春学院推荐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简况表》(见附件2)(各一式两份)于11月15日(星期二)之前交学科建设处,电子版本发送至:ycxyxkjsc@163.com。
(二)学校审核并确定宜春学院推荐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名单。
详见OA
附件:1. 宜春学院推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员名单汇总表
2. 宜春学院推荐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第二届学科评议组成员候选人简况表
学科建设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