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全体人员在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制度。
二、内部监督约束及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部门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者拖延办理学校决定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学校造成损害,或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者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学校造成损害,或者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包括经济、学校形象、学校名誉等方面。
四、实行内部监督约束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人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先、职称评定的范畴。
五、实行内部监督约束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处长责任内容
1、主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全面工作,分管学科建设和申硕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科建设、申硕、研究生工作和学位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校党委和校长办公会相关工作的决定。
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全校学科建设、申硕、研究生工作和学位工作计划,并有效地组织具体实施;做到有落实、有检查,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计划实施情况。
4、学习、研究上级相关管理文件、兄弟院校改革经验,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提出改革建议,为校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负责协调全校各学院学科建设、研究生工作、学位等工作。
7、领导、协调副处长、科长工作,充分发挥副处长、科长的作用。负责处内人事、业务考核、经费管理和日常工作。
8、关心全处同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注重他们的业务和培训提高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副处长职责内容
1、协助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学位工作和材料建设工作,主持处党支部工作。协助处长做好学科建设和申硕建设工作。
2、受处长委托主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全面工作。
3、组织制订本处工作计划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并贯彻执行。
4、负责研究生教学运行管理,合理调配教学资源,为教学院(部)开展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改革提供服务,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稳定。
5、负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筛选工作,负责硕导及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负责教师教学津贴审核工作。
6、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就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的学籍工作。
7、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负责研究生的学生管理工作。
8、负责研究生经费的分配,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9、负责学位工作,协调教务处做好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工作,负责成教学院学生学士学位工作,负责研究生硕士学位工作。
10、负责本处材料建设工作,负责宣传、网站工作。
11、主持处党支部工作,做好党建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学科建设科工作职责内容
1、开展国内外高校学科建设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跟踪研究同类院校、同类学科的发展信息,掌握前沿动态;
2、研究解决我校学科建设中的重大实际与理论问题,为学校学科发展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参与组织论证、起草和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各阶段性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负责学科建设规划和计划的具体落实和考核工作。
4、组织专家调查、论证学科建设项目,做好国家、省、校、院各级重点学科的遴选、申报、论证等组织工作;
5、组织做好各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督促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6、负责做好国家、省、校、院各级学科带头人的推荐、遴选、培养和督查工作;做好各级学科团队的组建、培养、督查工作;
7、及时了解各学科点的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人才培养以及学科建设成果等实际情况。
8、负责国家、省、校各级学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基地、中心等)的规划、论证、立项申报及管理、评估和验收工作。
9、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布局结构规划,进行学科调整的调研、论证、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学科布局的论证;负责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建设的规划工作;协调跨学院学科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10、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11、负责学科建设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文件归档、信息化建设工作;
12、参与申报硕士学位和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工作
九、研究生教育科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聘任和管理工作;
2、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工作;
3、负责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的学生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的就业管理工作。
7、做好学校与外校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开办研究生班的相关联络、审核、审批工作。
8、接收全校各层次各类型学位的申请,以及对各类学位材料的审核;
9、完成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学术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起草学位授予决定和学位授予材料、信息的上报工作;
10、负责与省学位办等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11、负责成人教育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和加试课程考试的组织和学位的申请工作。
十、办公室(内设)工作职责内容
1、负责处内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2、安排各科相关会议,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记要等工作。
3、保管和使用处内印章,并做好有关用章的登记工作。
4、负责各科文件(信件、邮件)的收发,管理处里的档案材料。
5、负责宣传工作,管理本处的网站,负责维护和文件的上传。
6、管理本处各办公室财产,牵头报账等工作。
7、负责处里人员的考勤与考核工作。
8、参加处阶段性工作和中心工作,如学科建设、申硕工作、学位工作、研究生工作,特别是学位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