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院、各重点学科:
根据《宜春学院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宜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学校拟于
一、检查内容
1、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校“十二五”重点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及扶持学科2014年度建设情况;
2、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校“十二五”重点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及扶持学科2015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计划。
二、检查安排
1.请相关教学院、重点学科点于
2.学科建设处组织专家组对学科点材料集中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意见;
3.学科建设处向相关教学院、学科点反馈检查意见;
4.相关教学院、学科点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修订完善,于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