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学院字〔2013〕9号
关于公布宜春学院第一批特色学科名单及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各特色学科:
为进一步凸显学科建设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鲜明特色,有效适应学校发展和社会需求,经各学科点申报、学院审核、专家组评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共事业管理等13个学科为第一批特色学科(名单见附件)。每个特色学科建设经费为“2+项目”——即基数2万元,一次性划拨;项目经费由学科点按建设项目申报,学校根据下拨特色学科建设经费确定每年项目经费数。
各特色学科要严格按照《宜春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宜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宜春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等加强建设和管理。
附件:宜春学院第一批特色学科名单及建设经费
宜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