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将开展第二批药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校外兼职硕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硕导评审工作
1、申请药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汇报。每位汇报时间3分钟,重点阐述本人研究方向与药学的相关性、开展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等问题。
2、专家组评议。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
二、校外兼职硕导评审工作
1、专家组审核校外兼职硕导申请人材料。
2、专家组评议。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评审时间
四、评审地点
二教楼西一302室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