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关于授予吴丹等2946名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86发布时间:2012-06-29

  

宜   春  学  院

宜学院字201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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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授予吴丹等29462012

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宜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各教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决定授予吴丹等2946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宜春学院2012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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