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宜春学院关于授予蒋雅静等3699名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张沛圣等210名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的决定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257发布时间:2015-07-10

  

宜  春  学  院  

宜学院字201543

  宜春学院关于授予蒋雅静等36992015

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张沛圣等210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的决定

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宜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宜学院字201421号)的有关规定,经各教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教务处、学工处分别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610日会议审定,决定授予蒋雅静等

3699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张沛圣等210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1.宜春学院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宜春学院201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双学士学位名单

 

                  宜 春 学 院

20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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