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与2014级研究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09发布时间:2015-03-11

相关学院:

导师与研究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开展2014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请相关教学院组织2014级研究生填写《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并于315日前,将2014级研究生填写完整的《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纸质稿一份(加盖院公章)交至研究生处彭农乐。我处将于320日前组织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根据2014级研究生填写情况完成填写《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工作。

请相关教学院和导师按照通知准时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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