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宜春学院第二批药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校外兼职硕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99发布时间:2013-06-06

各教学院、校直各部门: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将开展第二批药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校外兼职硕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硕导评审工作

1、申请药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人员汇报。每位汇报时间3分钟,重点阐述本人研究方向与药学的相关性、开展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方向等问题。

2、专家组评议。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

二、校外兼职硕导评审工作

1、专家组审核校外兼职硕导申请人材料。

2、专家组评议。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

三、评审时间

68(星期六)下午三点

四、评审地点

二教楼西一302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处)

                                   

 2013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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