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99发布时间:2012-03-31

 

为顺利完成我校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宜春学院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特拟定2012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调剂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牵头。主要工作内容:

1、在网上公布复试工作流程表。

2、在网上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公布我校研究生缺额信息。

3、仔细查看申请调剂的考生信息,将符合初选调剂的考生添加至复试备选库。

4、及时与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电话联系,确定考生来校复试。

5、接受调剂考生电话咨询。

6、向符合复试条件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7、下载同意复试考生数据,并通知复试组准备复试工作。

8、将调剂复试合格考生置待录取标志,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9、考生确认后,形成待录取库,下载待录取数据;如考生不确认,及时更新待录取库,重新公布缺额信息,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接待工作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和化生学院共同完成。接待点设在研究生处(学校办公楼316室)。主要工作内容:

1、接待复试考生报到登记,发放复试工作流程表并指导考生按流程进行复试。

2、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历届考生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同等学力考生的学历证书等(以上证件都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审查并报销来校复试考生的车费。

4、帮助学生联系住宿。

5、收取体检费,发放体检表。

三、专业复试工作

    此项工作由化生学院牵头,研究生处全程参与协助。复试地点设在化生学院。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专业复试基本原则和专业复试工作流程。

2、组织复试专家组,负责专业复试的命题、面试等工作,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

3、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报学校批准。

四、体检工作

此项工作由宜春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宜春市第六人民医院)牵头。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对来校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2、体检过程中应秉着以人为本、充分尊重考生权益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履行体检工作要求。

3、体检工作结束后,迅速及时地将体检结果报送给研究生处。

五、省外复试工作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化生学院和监察工作组共同完成。主要工作内容:

1、与省外相关学校接洽,合理安排校外设点复试工作。

2、按照我校复试政策和要求对省外相关学校富余生源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公布拟录取名单

此项工作由研究生处牵头。

1、在收集、整理考生的复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决定。

2、将学校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库报省考试院。

3、收到考试院批复后,在调剂系统中上传拟录取名单。

4、通知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

5、收到学生反馈后,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通知考生将学籍档案邮寄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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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处

                                                                               20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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