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4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稳妥有序开展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现将一志愿复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与时间
1.复试时间和地点: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在3月25-26日,具体安排详见《宜春学院2024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安排》。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专业科目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三部分。
3.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其中,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为50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采用笔试方式,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5.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的加权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5×0.4)
二、复试内容
1.笔试。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笔试科目为《药理学》(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面试。包括外国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素质能力综合测试两部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
(1)外国语水平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学校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生逐个进行测试。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专业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素质能力综合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试题可采取事先命制、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回答的方法,也可采取面试时由面试教师现场直接提问的方法。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均应保证试题在范围和难度上的前后一致性、评分标准的统一性,确保面试的公平与公正。
3.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规定的复试内容外,还需要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加试测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内容为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内容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4.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作必要解释,处理好遗留问题。
5.招生学院在复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工作处。
三、录取程序
1.学校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排名靠前的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将录取资格依次顺延至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拟录取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上传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录取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通知考生确认拟录取信息,人事档案及思想政治考核等相关材料。
3.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教育部审批同意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考生将学籍档案邮寄至我校。手续不完备者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
4.未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学校规定分数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及时做好考生的解释工作。
6.复试录取过程中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者,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7.考生拟录取前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四、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
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全部工作。
招生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为考生答疑。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研究生工作处及招生单位纪检监督员为主要成员的纪检监督工作组,对我校2024年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研究生工作处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纪检监督工作组,由纪检监督工作组对涉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属实的投诉和申诉问题,将责成招生学院专业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五、组织领导与相关职责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纪委、宣传部、研究生工作处、师范教育学院、网络技术中心、后勤保障处、外国语学院等部门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地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1)纪委。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
(2)宣传部。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及舆情处置。
(3)研究生工作处。统筹协调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对参与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解答考生咨询、确认录取等。
(4)师范教育学院。负责提供复试所用监控教室。
(5)网络技术中心。负责面试网络调试和技术支持,负责考场视频。
(6)后勤保障处。负责复试所用教室的卫生防疫消杀工作。
(7)外国语学院。与招生学院密切配合,选拔好外语复试教师,完成外语复试工作。
2.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一要制定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命制复试试题、试卷保密、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复试程序、时间、要求等;二是协调好外语复试教师。
招生学院负责遴选参加本学科复试的教师与工作人员。以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为标准选择,并在复试前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培训。
复试小组原则上由相关学科具有正高职称的专业教师任组长,由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至少5名成员组成(含外语复试教师)。复试时须另指定1人作为专门的考场助理,负责所有与考生的交互工作。凡考生直系亲属者,应按照回避制度,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工作。院纪检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考生申诉电话:
校纪委:0795-3201923 袁老师
研究生工作处:0795-3201239 刘老师
考生申诉邮箱:
校纪委:ycxyweb@163.com
研究生工作处:ycxyyjsc@163.com
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
2024年3月21日